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南苏丹共和国政府关于互免持外交、公务和特别护照人员签证的协定》已于2019年3月28日起生效。
协定生效后,中国公民持有效的外交、公务、公务普通护照在南苏丹停留不超过30日可免办签证;中国公民持上述护照拟入境南苏丹停留超过30日或在南从事工作、学习、定居、新闻报道等须南主管部门事先批准的活动,应在入境前申办签证。